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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7-18     【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我司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开发了“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网址:jth.chinazy.org,以下简称“平台”),将于2014年下半年启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团化办学统计和服务工作。为做好数据填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平台的功能
“平台”具有职教集团展示、查询和统计等功能。通过汇集、分析集团化办学数据和案例,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引导和协调,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活力和办学效果。
我司将通过教育部网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等发布统计结果和有关信息。
二、    统计工作说明
1.填报时间:2014年10月20日-12月30日进行“平台”首次填报。从2015年起,每年4月1日到7月15日期间进行填报。
2.用户类型:“平台”设国家、省、职教集团三级账户,用户类型为省级管理员、职教集团负责人、职教集团管理员;省级管理员负责联系本省职教集团,统计、上报各职教集团信息;职教集团负责人负责日常联系工作;职教集团管理员负责“平台”的填报工作。
3.用户名和密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教集团的用户名和密码将统一发放。
4.报表填写模板、有关指标说明和平台使用指南将在“平台”公布。
三、    工作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职教集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使用好、管理好“平台”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要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平台”使用和管理工作队伍建设。
2.请各省于9月5日前填写并报送《省级用户信息表》(附件1),并组织本省职教集团填写《职教集团用户信息表》(附件2),汇总后于2014年9月22日前发送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
3.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司将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开展“平台”使用培训。具体事宜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另行通知。
4.我司每年将依托“平台”进行前期数据采集工作,并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进行数据信息统计、分析和调研,发布“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年度报告”,遴选一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
5.各地要及时反馈“平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具体请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联系。
四、    联系方式
1.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联系人:蒋洪平,电话:010-66096272
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
联系人:李玲玉,电话:010-64929693,15210579499
黄丹苹,电话:010-62389019,1860001838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8号阳光广场B2座1501室
邮编:100101,邮箱:chinazjbk@163.com
 
附件:1.省级管理员信息表
      2.职教集团用户信息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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